兴和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科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对实职科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公用经费作出规定,具体标准:县处级每人每年300元,科级每人每年100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付县委老干部局用于统一征订报刊杂志。订阅报刊标准及范围:县处级退休干部一报一刊(《乌兰察布日报》、《老年世界》),科级退休干部一份《老年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