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住所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内蒙古党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本所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3、负责住所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
4、负责住所老干部的日常保健和联系医院治疗、医药费报销等工作。
5、管理好干休所医务室,履行内蒙古医院第二保健所门诊部职责。
6、负责组织住所老干部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参观考察。
7、负责办理住所老干部去世后的有关善后事宜。
8、负责住所老干部的后勤服务及大院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物业管理工作。
9、承办住所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