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机关警卫室配备专职警卫及夜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法定节假日由局领导带班,抽调处室同志值班。警卫及夜勤人员对办公区要加强检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查清,并妥善处理,同时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告。
二、来局机关联系工作的同志或来访人员,应在警卫室登记,警卫人员根据情况分别传达、介绍给有关处室;老同志来访,要负责引领至老干部接待室。外来人员找局领导,应先与办公室联系;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楼。
三、严禁推销商品和收购废旧物品人员进入办公楼。
四、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要重点布防,下班后,警卫及夜勤人员应定时察看检查。
五、各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锁门,下班时必须关闭办公室电灯、空调、计算机等电器并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六、下班后及节假日办公楼无人时,应关好走廊、洗手间窗户,锁好楼门,关闭机关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