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事局、建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乌兰察布市市直单位离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住房补贴的实施对象、实施时间及补贴标准等,明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2010年、2011年各按50%发放。《实施方案》严格规定了报批程序和发放纪律,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