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切实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文化待遇和社会待遇的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继续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开展“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学习型离退休干部”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了解形势、学习政策、支持发展、以身作则。以实现“五好支部”为目标,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返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经费不低于收缴党费的50%,并为担负党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补助。要本着自愿量力、就近就地、拾遗补缺、益于身心健康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要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及时报销。重点解决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问题,切实保障所需经费。要健全退休干部的生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退休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好退休干部的切身利益。要完善离退休干部共享发展成果机制。“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一定数额的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意见》要求注重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文化待遇。要大力发展离退休干部文化教育事业。制定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逐步实现“文化养老”的目标。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离退休干部文化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健全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设施建设,进一步适应老龄社会需求。要实现老干部活动中心与老年大学的协调统一,实现活动场所与教学课堂、文体活动与教学内容、竞技比赛与展示教学成果相结合,寓教于乐,资源共享。发挥好离退休干部期刊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老年世界》办好刊授老年大学,发挥投入少、产出大、教学灵活、容易普及的优势,方便广大离退休干部自学。
《意见》要求着力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社会待遇。要加强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末,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新格局。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配备工作人员。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加学习、就近(就地)参加活动、就近(就地)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就地)发挥作用”的“四就近”和“四就地”经验,形成与组织、民政、卫生、文化、司法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各归属管理单位要与离退休干部所在社区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信息,为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形成社区、家庭、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四位一体”的离退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组织部副部长。切实保障落实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经费。要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研究退休干部宏观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相关政策,形成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合力。要做好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带着感情认真对待离退休干部的合理诉求,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建设,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改善队伍结构,完善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做促进社会和谐的模范部门。
《意见》提出了“七个始终坚持”的目标要求。即:始终坚持对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把握促进自治区科学发展的工作方向;始终坚持“利益代表”的立场,进一步履行促进离退休干部队伍和谐的工作职责;始终坚持按需服务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践行全心全意为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服务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老干部工作部门、单位、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体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拓展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工作内涵;始终坚持由服务对象评价的机制,进一步实现让离退休干部满意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离退休干部工作者是宝贵资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以“建和谐老干部局、做离退休干部贴心人”为内容的自身建设。